
香港创业
手把手助内地企业投资香港
- 亚洲首选商务城市 -
香港优势
低税率
香港税率低,易于预计
个人薪俸税
累进税率﹕最高为17%
标准税率﹕15%
利得税
累进税率﹕16.5%
政府支援
政府奉行自由贸易政策,施政便利营商,针对企业需要提供免租办公室、信贷保证计划等支援服务
一流基建
通讯设施、信息科技、交通网络均达国际级水平。自2001年起,国际机场一直获选为全球最佳国际机场前五名
生活便利
在港生活便利,外籍专业人士十分容易适应
位置优越
地理位置优越,位于亚洲心脏地带,四小时内可达区内主要商业城市
政治稳定
奉行法治,制度透明度高,自一九九五年以来,香港一直保持在全球最廉洁的二十个经济体内
高端/优秀人才
香港人国际触觉敏锐,熟悉中国和国际商务

内地人士来港入境安排
企业家来港投资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1) 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2) 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3) 申请人能够对本港经济作出重大贡献,当中会考虑各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计划、营业额、财政资源、投资款额、在本地开设的职位数目,以及引进的新科技或技能等,详情如下:
业务计划
欲在港开办或参与业务的申请人须提交两年的业务计划,陈述其业务性质、业务市场分析、市场定位、经营方向、销售对象、产品营销策略等,以显示其业务适合并能够在香港发展。申请人亦须提交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资产负债表等的两年预测,以展示其业务在营运、财务及发展上的可行性。
营业额
申请人如在海外经营相关业务或参与在香港的业务,须提交收益表及资产负债表,以显示其过去一年的营业额及盈利。开办业务的申请人则须提交上文所述收益表及资产负债表,包括其营业额的两年预测,以展示其业务在营运及发展上的可行性。
财政资源
申请人须提交近一年个人及有关公司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来源证明,和有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展示申请人具备足够财政资
投资款额
申请人须提交证明文件,以显示申请人在香港投资的款额。入境处会考虑申请人在香港的投资款额是否能支持营运其业务。源在港开办相关的业务,及支持其业务在港健康营运并持续发展。
在本地开设的职位数目
申请人须根据其业务性质及规模,定下组织架构,厘定所需职位及其数目,并列明申请人业务在香港为本地雇员创造的实质职位数目和级别(例如经理及行政人员、专业人员、文书支援人员等)。
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投资,均须申领入境签证/进入许可。虽然入境事务处会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虑,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其入境不会对香港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特区的负担等),并符合上文详列的有关资格准则,方可获考虑发给签证/进入许可。入境事务处对这些资格准则或会不时作出修订而不作事先通知,希为留意。
受养人的入境安排
来港投资的申请人,可按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受养人政策,申请携同其配偶或其根据缔结当地有效的法律缔结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同性婚姻”、异性民事伴侣关系或异性民事结合的另一方,而该身份是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的注,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来港。获批准来港或正在申请来港投资的人士,将成为随同来港的受养人的保证人。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定居的申请,如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及下列条件,可获考虑批准:
受养人与保证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
受养人没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记录;以及保证人有能力为受养人提供在港远高于基本水平的生活和合适的居所。
受养人的逗留期限一般将会与其保证人的逗留期限挂钩。受养人其后可申请延期逗留,而有关的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资格(包括没有改变致使申请人失去保证的情况,例如受养配偶与保证人的婚姻关系改变或保证人身故),以及保证人仍为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按现行政策,上述类别的受养人可以在香港就业或就读而不会受到限制。
所有受养人在港求学,均毋须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
下列人士的受养人,可以在港就业而不会受到限制:
● 香港永久性居民;
● 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即享有入境权或可无条件逗留的人士);
● 获准来港就业(以专业人士、来港投资的企业家或受训人士身份)人士;以及
● 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或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来港的人士。
但以就读身份来港的人士,其受养人在未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许可下,不得在本港从事雇佣工作。
审批时间
入境事务处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四星期处理来港投资的签证/进入许可的申请。倘若未能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及资料,入境事务处将无法开始处理有关申请。
所有申请均由入境事务处负责处理及审批。申请审批完全由入境事务处处长根据当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政策酌情处理。即使申请已符合所有申请资格,入境事务处处长仍保留拒绝个别申请的绝对决定权。

《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
签证申请流程
1) 咨询评估
2) 客户准备有关文件
3) 顾问覆查文件
4) 签合同和交纳订金
5) 为客户准备申请文件
6) 客户签署所有申请文件
7) 递交工作 签证申请 ( 3-6个月 )
8) 发给批准书、领取入境签及 交纳余款
9) 公安机关申请签发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
10) 客户持入境签证入境
11) 预约申请临时身份证
12) 办理和领取香港身份证
《 签证标签准确认书 》

签证延期及申请永久身份证流程
1) 第一年批出签证 (申请时间 3-5 个月 有效期3年)
2)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10工作天)
3) 第三年 第一次延长逗留申请 (申请时间 1个月 有效期3年)
4) 第五年 第二次延长逗留 申请 (请时间 1个月 有效期2年)
5) 第七年 申领永久性居民 身份证 (约1-2个月)
《核实永久身份证申请》

《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和香港特区护照》

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必须提供在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的证明文件,如﹕
● 学校文件;
● 就业证明;
● 房屋租务正式收据及买卖楼宇合同;
● 银行结单;
● 入息税税单等